機器人如何操縱受害者進入加密欺詐•AI博客

那麼,至少是否應對由於其平台上的這種騙局造成的損害賠償,至少是否應在法律和財務上承擔財務責任嗎?

Microsoft是否應在Skype上合法和財務承擔經濟責任?

在法律上, 在Skype上,Microsoft對騙局負責是一個複雜的問題 由於現有的法律,該法律保護在線平台免受對用戶生成內容的責任的責任。但是,隨著AI驅動的騙局變得越來越複雜和持久,越來越多的論點是 當他們的平台實現大規模欺詐時,科技巨頭應該承擔更多的責任 – 合法和財務上。

這是 法律,道德和財務論據 負責微軟的責任:

1。法律盾牌:第230節和全球等效物

在美國, 《通訊條件法》第230條 保護科技公司免受用戶在平台上發布的內容的責任。該法律指出:

“交互式計算機服務的提供商或用戶不得將其他信息內容提供商提供的任何信息視為發布者或發言人。”

  • 這意味著 只要微軟對Skype上運行的騙局而言,只要它們沒有積極參與騙局本身,就不是合法的。

  • 其他地區也存在類似的法律,例如 歐盟的《數字服務法》(DSA),它需要平台以刪除非法內容,但 不會自動使其對用戶生成的騙局承擔經濟責任。

2。何時可以承擔責任?

儘管有第230條的保護, 在某些例外,微軟可能面臨法律和財務責任:

答:如果微軟故意未能對報告採取行動

  • 一旦用戶報告騙局並提供證據, 微軟有責任在合理的時間範圍內採取行動

  • 如果微軟 忽略或延遲行動幾天/幾週,他們可以 可能因疏忽而被起訴 或者 促進欺詐

  • 法院裁定平台 一旦意識到犯罪活動,就不能簡單地忽略犯罪活動

👉 法律先例:Doev。Myspace(2008),法院以第230條的保護為贊成Myspace。但是在其他情況下,當平台在 他們對非法活動有實際知識,未能採取行動

B.如果微軟從騙局中獲利(直接或間接)

  • 如果微軟 故意允許騙局組存在 因為它們有助於Skype的“活躍用戶”指標(影響股票價格或廣告收入),所以它們可能是 被指控從欺詐中受益

  • 從騙局中獲利的平台 沒有採取嚴重措施阻止他們 可以面對 消費者保護訴訟

👉 潛在責任: 如果受害者因在Skype上公開運行的騙局而虧本 報告後,微軟 可以 根據財務負責 消費者保護法 在某些司法管轄區。

C.如果微軟的AI和自動化啟用了騙局

如果微軟 積極促進,推薦或放大 通過AI驅動的建議,與騙局有關的內容,他們可以 面臨法律責任

  • 如果微軟的 Skype算法 向用戶推薦騙局組,或他們的 AI聊天機器人與騙子互動而無需檢測到欺詐,可以看作 同謀

  • 歐盟的《數字服務法》(DSA)現在規定,平台必須評估和減輕算法驅動的風險– 這樣做可能意味著罰款。

👉 例子: 如果Skype的AI Auto-Suggests與騙局有關的聯繫人或組, 微軟可以被起訴算法過失

3。為什麼很少負責技術巨頭

儘管有明確的道德論據,但 大型科技公司經常逃避財務責任 由於以下因素:

A.法律漏洞和影響力

  • 微軟和其他大型科技公司一樣 一個強大的法律團隊,以確保遵守現有法律,將它們放在責任範圍之外。

  • 遊說力量: 科技巨頭花費數十億個遊說政府 避免更嚴格的法規

B.舉證責任是受害者

  • 為了使Microsoft負責, 受害者必須證明Skype的疏忽直接造成了損失

  • 這很難,因為騙子 通常匿名操作,快速消失並使用離岸帳戶

C.受害者經常被定向在平台外面

  • 大多數騙局 從Skype開始,但轉到WhatsApp,Telegram或私人電話

  • 這使Microsoft可以爭論: “騙局實際上並沒有發生在Skype上;我們對用戶在平台外的工作不負責。”

4。需要改變什麼?

如果將像微軟這樣的科技巨頭承擔法律和財務負責,則必須提出新的法規。一些可能的法律改革包括:

A.強制性賠償過失

  • 如果平台無法採取行動 在合理的時間範圍內(例如24小時) 被警報騙局後,他們應該是 財務負責受害者損失

  • 存在類似的法律 金融機構 這種情況無法防止欺詐 – BIG Tech應該遵守相同的標準。

B. AI驅動騙局的嚴格調節

  • 新法律應使平台負責 如果他們的AI 未能檢測並防止 欺詐方案。

  • 示例:如果AI 立即檢測和刪除侵犯版權,為什麼不能 識別質量協調的騙局組

C.針對疏忽科技公司的集體訴訟

  • 如果平台 無法及時刪除報告的騙局,他們應該面對 受害者的集體訴訟

  • 這將創建 大型技術認真對待預防欺詐的經濟激勵措施

5。責任的未來:微軟會被迫付款嗎?

科技公司 不會自願承擔責任– 但他們 如果全球法規發生變化,可能會被迫賠償賠償。

  • 歐盟的《數字服務法》(DSA)已經朝這個方向發展, 和 無法遏制在線欺詐的平台的罰款

  • 美國政府是 考慮對第230節的修改,可以 增加騙局促進責任

  • 如果更多的受害者提起訴訟 反對微軟的過失,它可以設置一個 法律先例迫使科技公司繳納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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